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资产〔2018〕11号)和《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暂行)》(渝畜科院办〔2019〕15号),我院开展租赁工作。现根据房屋租赁区域地理位置、面积、户型等实际情况,公开、公平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段、面积、底价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
签订正式合同时,即交付半年租金(具体交租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经营范围
法定合法行业均可开展经营。
五、房屋状况
配置按现状移交,出租方不投入改造费用,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违规改造装修,合同到期后按出租现状收回。
六、公告时间
首次公告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
七、咨询登记
在公告期内,请有意愿的客户到重庆市畜牧科学院渝中区人民路238号附2号314办公室登记。
八、定价规则
租赁价格不能低于底价,有两个客户及以上竞价则价高者得。
九、承办部门: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信息中心
部门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63625810
十、协办部门: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发展与条件平台处
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46793629
十一、监审部门: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纪检审计处
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46791679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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