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摘要】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批复》(渝编﹝2003﹞73号)和《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组建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的通知》(渝农发人﹝2004﹞20号)批准,我院于2004年由原重庆市养猪研究院、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种猪场合并组建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为市农业农村委管理的副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6年经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批准更名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11年经批准纳入市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
  (一)职能职责。开展畜牧兽医科学研究,促进畜牧业发展。从事畜牧兽医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畜牧兽医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产业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我院按照市编办核定,现内设机构共25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科技管理处、产业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监察审计处、发展改革处、培训交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处、畜牧经济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养猪研究所、检测中心、育种猪场、动物营养研究所、经济动物研究所、食品加工研究所、家禽研究所、草食牲畜研究所、兽医兽药研究所、蚕业研究所、畜牧工程研究所、生物工程研究所、草业研究所。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974.74万元,支出总计21,974.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4.67万元、增长22.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965.3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793.18万元,增长23.45%。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增加4,705.43万元,主要是本年项目经费增加、人员调资等;事业收入增加128.32万元,主要为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部、市科技局等科研项目经费、创收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1,040.57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768.51万元,占78.98%;事业收入3,445.67万元,占17.26%;其他收入751.17万元,占3.7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009.3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37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4.17万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承担的项目增加,项目经费也有所增加;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三是按照政策调资,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本年支出包括:基本支出8,245.34万元,占40.48%;项目支出12,125.94万元,占59.52%。此外,结余分配1.0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0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94万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768.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5.43万元,增长42.53%。增加变动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增加799.44万元。人员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标准调整。在职人员经费共计增加565.8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增加375.12万元,社会保障缴纳增加397.7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94.74 万元,绩效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83.82 万元,购房补贴减少117.98 万元;离退休及其他人员经费共计增加233.63万元,其中:中人一次性补贴增加80.28 万元,离退休健康疗养费增加323.51 万元,抚恤金增加22.07 万元,遗属生活补助增加10.54 万元,离休费减少3.85 万元,退休费减少191.00万元 ,医保垫底资金减少7.92 万元。
  2)公用经费减少685.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承担的“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中心运行保障”事业专项类资金在2018年核算计入项目支出,而2017年核算计入基本支出。
  3)项目资金增加4,591.90万元。主要增加的项目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1,356.00 万元(渝财农[2018]57号)、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2,150.00 万元(渝财建[2018]21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畜科院科创中心建设财政专项补助资金977.15万元(渝财农[2018]211号)。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8.32万元,增长48.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包括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渝财教[2018]66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预算1,356.00 万元(渝财农[2018]57号)、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2,150.00 万元(渝财建[2018]218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畜科院科创中心建设财政专项补助资金977.15万元(渝财农[2018]211号)、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中人一次性补助、在职离休人员调资以及职业年金调整等共计575.1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增加434.08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和结余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8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0.64万元,增长39.7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承担的项目增加,项目经费也有所增加;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三是按照政策调资,基本支出有所增加。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03 万元;项目支出10,42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4.62 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比较,工资福利支出4,48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8.9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9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3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14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46.44 万元;资本性支出5,390.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2.75万元 。
  本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3.41万元,增长51.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各类经费。其中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87.92万元,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985.5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8.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09万元,下降72.59%,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9,174.08万元,占57.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1.88万元,增长9.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预算以及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0.03万元,占7.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99万元,增长20.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人一次性补助、离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09万元,占2.1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5,140.11万元,占31.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0.11万元,增长667.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以及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302.30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年终清算追加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1.93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标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5.91万元,下降47.30%,主要原因是我院承担的“重庆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科技创新中心运行保障”事业专项类项目在2018年核算计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9万元,下降30.3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62万元,增长27.31%,主要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二是本单位地处荣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在主城区,汇报联系工作路途遥远,同时又承担了大量在市内各区县推广畜牧技术工作的任务,而本单位人均车辆不足0.02辆,已使用年限长,出车率高,从而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4.55万元,主要是用于科技人员到荷兰参加学术会议、到香港参加科技展览、到坦桑尼亚和南非洽谈交流合作事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3.45万元,下降19.1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控制因公出国(境)团数、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1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到主城区公务出差、以及到各试验基地开展科研活动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车的维护成本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6万元,增长27.4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地处荣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在主城区,汇报联系工作路途遥远,同时又承担了大量在市内各区县推广畜牧技术工作的任务,而本部门人均车辆不足0.02辆,已使用年限长,出车率高,从而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高。
  公务接待费21.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外知名高校、研发机构专家到本部门学术交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7万元,下降64.2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9万元,下降24.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5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1,9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9.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6.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3.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科研实验耗材及农技推广所需材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多方参与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可行性。财务处派员参加市财政局预算工作布置会议后,及时组织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本单位预算工作布置会,要求各业务部门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我院预算编报程序为:各业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建议数;财务处汇总各业务部门预算建议数并进行综合平衡,同业务部门分管院领导沟通协商后形成单位预算建议数,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核;财务处将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单位预算建议数作为“一上”数据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定后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据,财务处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等后形成“二上”预算建议数上报,如有重大变化仍需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再上报。通过各部门的参与,预算编制更科学、合理、经济,更有利于资金的使用管理。  
  2.做好项目储备,保证项目预算编制质量。我院每年年中在全院范围内广泛收集次年需要立项的项目,收集的项目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在编制部门及三年滚动预算时,从项目库中按照评分高低,再结合轻重缓急情况选择项目,进一步保证预算编制时间充裕,项目申报质量高效。  
  3.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为了促进市级财政国库管理资金执行进度,确保我院按时按质完成市财政局对市级财政国库管理资金规定的资金使用进度要求,本单位制定《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关于促进市级财政国库管理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渝畜科院[2017]92号),文件中对考核机构、考核次数及考核指标、处罚措施做了具体要求。财务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清理各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后提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考核后将结果在本单位内网公示。对财政资金未到达序时进度的相关人员,将按照通知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4.预算执行过程多部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业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是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项目各类资金使用安全性、真实性承担责任。科研管理部门对全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承担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对全院人员经费使用承担监督责任。财务部门对全院所有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审核监督责任。监察审计部门对全院资金使用承担监察审计责任。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679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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