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摘要】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渝编〔2003〕73号)及重庆市农业局《关于组建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的通知》(渝农发人〔2004〕20号)批准,2004年由原重庆市养猪科学研究院、重庆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种猪场合并组建重庆市畜牧科学研究院,为市农业局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2006年经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批准更名为重庆市畜牧科学院,2011年经批准纳入市级财政一级预算管理。
  (一)职能职责。
  开展畜牧兽医科学研究,促进畜牧业发展。从事畜牧兽医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畜牧兽医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产业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二)机构设置。
  我院按照市编办核定,现内设机构共25个: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科技管理处、产业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监察审计处、发展改革处、培训交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处、畜牧经济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养猪研究所、检测中心、育种猪场、动物营养研究所、经济动物研究所、食品加工研究所、家禽研究所、草食牲畜研究所、兽医兽药研究所、蚕业研究所、畜牧工程研究所、生物工程研究所、草业研究所。2017年经市编办批准,新增设科技成果转化处,将原兽医研究所、畜禽疫病和兽药研究所合并为兽医兽药研究所,信息中心更名为畜牧经济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900.07万元,支出总计17,900.0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487.72万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4,150.2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减少975.96万元,事业收入增加1,536.4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02.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17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3.08万元,占68.41%;事业收入3,317.35万元,占20.51%;其他收入1,791.74万元,占11.08%。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5,8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4.64万元,占56.55%;项目支出6,902.47万元,占43.4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9.39万元,较上年增加28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来自农业部、科技部、市科委等科研项目经费增加,且这些科研项目多为农业项目,支出受自然条件、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需要结转下一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063.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5.96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增加525.26万元:在职职工2017年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共计增加514.97万元,未休假补贴增加260.00万元,职工工资及其他社会保险调增411.58万元,抚恤金减少13.18万元,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总计增加49.06万元,医保垫底资金增加100.00万元,离休费增加0.52万元,退休人员因2017年3月起纳入社保退休费减少797.70万元。
  2、公用经费增加326.44万元。
  3、财政专项经费减少1,827.6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62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95.00万元(渝财教[2017]84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专项经费600.00万元(渝财农[2017]81号)、退休人员纳入社保调减919.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411.64万元、在职职工增人增资等40.6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1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96.21万元,下降28.09%。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低于上年,且我院科研项目多为农业项目,因受自然条件、项目实施进度等影响,部分资金推迟使用,需结转下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0.50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以及部分支出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7,267.74万元,占6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3.8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资金、增人增资以及部分支出年初未纳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4.59万元,占6.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8.5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退休费减少,同时年中追加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4万元,占1.11%,与年初预算持平;农林水支出3,133.92万元,占27.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结转至下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未纳入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07.56万元,占1.80%,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8.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7.92万元,较上年增加525.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政策性调资等。公用经费1,450.17万元,较上年增加326.44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部分纳入其他专项的财政资金在项目支出中反映,而本年作为事业专项在基本支出中反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5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今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科研、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地处荣昌,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在主城区,汇报联系工作路途遥远,同时又承担了大量在市内各区县推广畜牧技术工作的任务,而我院人均车辆不足0.03辆,已使用年限长,出车率高,从而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8.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外知名高校、研发机构专家到我单位学术交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9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2,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按决算口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4.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科研实验耗材及农技推广所需材料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18年1月,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院按照评价方案分别从收入预算编制指标、支出预算编制指标、预算执行指标、财务管理指标、透明预算指标等5个方面对我院2017年部门预算管理进行了自评总结,结果显示我院预算绩效管理良好。我院在部门预算管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有:
  1)多方参与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可行性。财务处派员参加市财政局预算工作布置会议后,及时组织院属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本单位预算工作布置会,要求各业务部门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算编制工作。我院预算编报程序为:各业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建议数;财务处汇总各业务部门预算建议数并进行综合平衡,同业务部门分管院领导沟通协商后形成单位预算建议数,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核;财务处将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单位预算建议数作为“一上”数据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定后下达“一下”预算控制数据,财务处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等后形成“二上”预算建议数上报,如有重大变化仍需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再上报。通过各部门的参与,预算编制更科学、合理、经济,更有利于资金的使用管理。
  2)做好项目储备,保证项目预算编制质量。我院每年年中在全院范围内广泛收集次年需要立项的项目,收集的项目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在编制部门及三年滚动预算时,从项目库中按照评分高低,再结合轻重缓急情况选择项目,进一步保证预算编制时间充裕,项目申报质量高效。
  3)完善管理制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为了促进市级财政国库管理资金执行进度,确保我院按时按质完成市财政局对市级财政国库管理资金规定的资金使用进度要求,本单位制定《重庆市畜牧科学院关于促进市级财政国库管理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渝畜科院[2017]92号),文件中对考核机构、考核次数及考核指标、处罚措施做了具体要求。财务处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清理各项资金的使用进度后提交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考核后将结果在本单位内网公示。对财政资金未到达序时进度的相关人员,将按照通知规定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4)预算执行过程多部门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业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是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项目各类资金使用安全性、真实性承担责任。科研管理部门对全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承担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对全院人员经费使用承担监督责任。财务部门对全院所有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审核监督责任。监察审计部门对全院资金使用承担监察审计责任。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79402875@QQ.com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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