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1﹒开展乡土草种质资源发掘和利用工作,培育草新品种(新品系);
2﹒开展人工草地建植、天然草地改良、草地石漠化治理及草原植被恢复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工作;
3﹒开展特色草产品及加工设施设备研发工作;
4﹒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5﹒开展牧草栽培、草坪建植、城市绿化、放牧场规划与设计、草畜平衡利用等技术咨询、培训与指导工作,参与院扶贫工作;
6﹒负责部门所属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观测站、试验站、分院(所)、科研基地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陈积山(023)46791976;范彦(023)4679236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